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转专业及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学生专业选择自主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文件》(以下简称《细则》)和《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西建大教【2021】1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含大类分流)工作实施办法。
一、特别说明
转专业是一次重要选择,目标明确最重要,切勿为了转专业而转专业,忽略国家和社会发展大势、忽略自身特长和喜好,盲目从众跟风,慎重选择。坚持所选的,选择坚持的,以长远发展的大格局,对待自己的专业选择。
二、转专业、大类分流领导小组
组 长:段锋、李辉
副组长:宋学锋、初士兴、魏剑
成 员:杨 源、吴 刚、马爱琼、刘文欢
史琛、郑伍魁、汤云、张昊
三、转出条件
凡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的学生,可自愿在教务系统提交跨学院转专业转出申请。
1. 本次转专业主要面向2020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部分专业接收2019级本科生。满足以下要求的学生均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
(1)凡符合《通知》中第一款(转专业基本要求)的学生,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跨学院转专业志愿进行填报。
2. 学院审核原则
审核学生处分、成绩要求等情况,并按照学生修读所有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
四、转入条件
1. 跨学院转专业转入学生可根据学习成绩优异、专业特长两类 条件进行自愿申请。
(一)学习成绩优异条件
① 已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② 专业年级排名前20%。
(二)专业特长条件
① 已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② 专业年级排名前25%;
③ 具有拟转入专业相关创新创业论文、专利,或取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项目者优先考虑。
2. 各专业接收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目前人数的15%。2019级不超过本专业人数5%。
五、大类分流
2020级专业大类分流计划于2020-2021第2学期小学期进行,具体安排以学院相关政策为依据。分流原则主要是结合学生志趣、志向和特长,个性发展需要,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以“志愿+调剂”的方式进行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具体另行通知。
五、工作程序
1. 报名
符合报名基本要求和申请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须在6月3日(第14周周四)14:00—6月12日(第15周周六)14:00进入新版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 审核推荐
根据学校及学院文件规定,报名结束后学院将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违纪作弊、不及格门次、专业排名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以及教务处网站“学院专区”公示,公示期3天。转专业结果将于6月18日(第16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03509110@qq.com,联系人:教学办杨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721,18049442951。
3. 转入学生面试遴选
6月28日(第18周周一)前,学院指定面试专家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成绩组成: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自我表达及交流能力)20分、对转入专业的了解程度30分、英语水平及听说能力30分、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20分。
6月30日(第 18周周三)前,对初步确定的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下学期开学初,根据学生本学期的成绩及表现等,审核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并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等相关手续等。
六、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细则》执行。
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202721、8220539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日
附件:
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