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条件、延期毕业办理相关事宜
一、各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
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要求获得不低于184.5的总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教学模块83.5学分(必修68.5学分、选修5学分,且通识拓展课程选修≥10学分,至少选修1门鉴赏类课程),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基础课程31.5学分(必修28.5学分、选修3学分),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方向课程23学分(必修20学分、选修3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及课外素质教育模块-创新创业教育课程4.0学分(必修3.0学分、选修1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42.5学分(必修42学分,选修0.5学分),方可毕业。学生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10),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要求获得不低于176.5的总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教学模块74.5学分(必修49.5学分、选修15学分,且通识拓展课程选修≥10学分,至少选修1门鉴赏类课程),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基础课程35.5学分(必修21.5学分、选修14学分),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方向课程25学分(必修18.5学分、选修6.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及课外素质教育模块-创新创业教育课程4.5学分(必修3.0学分、选修1.5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37学分(必修35学分,选修2.0学分),方可毕业。学生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2020年、2021年延期学生毕业及授位条件:要求获得延期毕业申请时未通过课程的相应模块及学分。学生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10),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延期毕业办理要求
延期毕业办理要求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 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一)2018级学生可根据个人不及格课程及获得学分情况申请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
1、离校自修申请条件:
- 不及格课程在 2 门次及以下;
- 已获得通识拓展课程学分≧10;
- 实践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其他情况建议在校修读。
(二)2020 年延期毕业学生若仍未达到毕业或授位条件,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毕业,须办理结业。
(三)2021年延期毕业学生仍未达到毕业或授位条件,若不及格课程在4门以内(含4门),可申请延期毕业;若不及格课程在4门以上,须办理结业。
(四)申请时间
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于 2022 年 6 月 30日12:00 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 6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