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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拟给予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2-11-22    点击数:    来源:

艺术学院关于拟给予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张**(学号:2009020220),男,汉族,我院摄影专业2020级01班学生。该生2020年9月入学,2021年4月学籍审查达到学业警示,2021年9月学籍审查再次达到学业警示予以试读处理,2022年4月学籍审查第三次达到学业警示条件,2022年10月学籍审查该生达到退学条件。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文件第六章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该生达到退学条件,拟给予该生退学处理。学院多次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来校办理相关手续,至今该生仍未办理退学手续。现就张**同学的学处理特此公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学校不再承担该生相关管理责任。学生本人及家长如对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辩材料,逾期未申辩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辩资格,如仍不及时到校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将按照规定注销其学籍。

 

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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