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校2018年本科生的实习计划,经院(系)安排,教务处审核、协调、汇总,现予以公布。为保证实习计划顺利进行,加强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实习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按学校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开展相关教学活动,不得随意缩短实习时间、减少实习内容、更改实习地点,切实将实习经费专款专用到学生实习工作当中,以提高我校本科生实习的质量。在具体教学时间安排上要特别注意确保实习计划与课堂教学的衔接,避免学生实习时间与课堂教学时间重叠、冲突的现象发生。
二、为确保实习教学质量和学生人身安全,各院(系)要尽量按专业班级成建制外出实习,减少学生个人分散外出实习比例,实习工作应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三、请外出实习带队的指导教师至少提前一个月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并将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送达实习单位,以便实习单位及时安排好相关接待事宜,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如实习单位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两个月与之联系。同时,将实习单位的安全和保密要求、厂矿情况以及相关手续要求及时向学生进行传达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实习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四、凡外出实习的师生,请准备好自己的照片以及身份证件,特别是到宝钢、武钢、太钢、酒钢和首钢实习的师生至少准备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五、院(系)管理人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实习经费管理规定,每项实习经费的开支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手续和留存详细的记录,以备学校随时进行检查。
六、为便于交流和总结实习工作经验,表彰实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促进实习质量的提高,请各院(系)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学生实习计划表
教 务 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