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稳定本科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学期18-19周教学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原安排在本学期18-19周的所有课程考试暂停,初步调整至下学期开学1-2周,视疫情防控要求线下进行。考核方式为论文、报告、设计、答辩等形式的课程考核,可由开课单位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在本学期线上进行。
2.大一、大二学生自12月27日(第18周周一)起,开始进行下学期课程线上教学。18-19周按照下学期1-2周相应日期及节次课表安排上课。
3.大三、大四及建筑学院大五学生18-19周继续完成本学期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课程线上教学,各专业根据结课时间,分别启动下学期课程线上教学或线上毕业设计(论文)。高年级学生下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启动时间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组织下学期1-2周开课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表安排,提前测试直播软件或课程教学平台,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并按照教学班建立课程QQ群。
2.对于课程设计、实习、实验等实践课程,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合理布置学习任务,准备电子学习资料,采用虚拟仿真、视频录播、线上直播等方式指导学生开展线上教学,实际操作环节可另行安排补做。
3.各学院应组织2022届毕业班学生尽快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网上选题,指导教师应加强与指导学生的联系,及时下达任务书,明确任务要求,充分利用微信、QQ、邮件等方式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开题等前期工作。
4.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使用教材,如因时间紧张无法购置纸质教材,可联系图书馆协调电子教材资源。学校正在积极开展纸质教材征订工作,如教材选用与以往学期变化不大,鼓励学生向高年级学生借用。
5.课程采取论文等形式考核时,开课单位应形成具体考核方案,充分预留学生准备时间并错开学生线上教学安排。考核内容应符合专业评估认证要求,可设置开放性、拓展类题目,全面考查学生的知识掌握及运用能力,避免出现抄袭、雷同等情况,并做好考核资料归档。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尽快完成下学期开设课程课表编排,并通知下学期已安排教学任务教师务必在12月24日(第17周周五)12: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查个人课表。
2.各学院应及时汇总下学期1-2周开课课程QQ群信息,学院内专业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公布。12月24日(第17周周五)12:00前,跨学院专业课程由开课单位在教务处网站“学院专区”栏目公布,挂牌上课的通识核心课程由开课单位汇总后,发送至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统一公布。
3.各学院要组织选课学生尽快加入所选课程QQ群,协助任课教师与教学班学生取得联系。设置学生联络员或课代表,及时传达课程学习任务,做好学生学习指导。
4.对于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线上教学的教师,学院可安排其他教师线上代课;对于无法线上教学且无代课教师的课程,可延后开课。对于因疫情防控被隔离的学生,学院应指定专人与其保持联系,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学院应号召学生在线上教学期间保持良好学习状态,避免在授课时段进行网上娱乐活动,保证教学区域网络速度。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教学安排,制定学院执行方案。本学期线上教学结束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线上教学工作联络人信息如下:
1.特殊情况协调:张 雪,电话:13669297279
2.网上选课:金 倩,电话:15891767268
3.课表编排:王 瑞,电话:13892843926
4.课程考核:梁 爽,电话:13659180501
5.实践教学:孙永超,电话:13892891046
6.电子教材资源:陈艳茹,电话:13572031597
7.纸质教材征订:王建平,电话:15389403684
附件:高年级学生下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启动时间
教务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