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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相关

关于做好本学期18-19周本科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23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稳定本科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学期18-19周教学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原安排在本学期18-19周的所有课程考试暂停,初步调整至下学期开学1-2周疫情防控要求线下进行。考核方式为论文、报告、设计、答辩等形式的课程考核,可由开课单位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在本学期线上进行。

  2.大一、大二学生12月27日(第18周周一)起,开始进行下学期课程线上教学18-19周按照下学期1-2周相应日期及节次课表安排上课

  3.大三、大四及建筑学院大五学生18-19周继续完成本学期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课程线上教学,各专业根据结课时间,分别启动下学期课程线上教学或线上毕业设计(论文)。高年级学生下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启动时间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组织下学期1-2周开课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表安排提前测试直播软件或课程教学平台,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并按照教学班建立课程QQ群

  2.对于课程设计、实习、实验等实践课程,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合理布置学习任务,准备电子学习资料,采用虚拟仿真、视频录播、线上直播等方式指导学生开展线上教学,实际操作环节可另行安排补做。

  3.各学院应组织2022届毕业班学生尽快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网上选题,指导教师应加强与指导学生的联系,及时下达任务书,明确任务要求,充分利用微信、QQ、邮件等方式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开题等前期工作。

  4.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使用教材,如因时间紧张无法购置纸质教材,可联系图书馆协调电子教材资源。学校正在积极开展纸质教材征订工作如教材选用与以往学期变化不大,鼓励学生向高年级学生借

  5.课程采取论文等形式考核时,开课单位应形成具体考核方案,充分预留学生准备时间并错开学生线上教学安排。考核内容应符合专业评估认证要求,可设置开放性、拓展类题目,全面考查学生知识掌握及运用能力,避免出现抄袭、雷同等情况,并做好考核资料归档。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尽快完成下学期开设课程课表编排,并通知下学期已安排教学任务教师务必在12月24日(第17周周五)12: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查个人课表。

  2.各学院应及时汇总下学期1-2周开课课程QQ群信息,学院内专业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公布。12月24日(第17周周五)12:00前,跨学院专业课程由开课单位在教务处网站“学院专区”栏目公布,挂牌上课的通识核心课程由开课单位汇总后发送至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统一公布。

  3.各学院要组织选课学生尽快加入所选课程QQ群协助任课教师与教学班学生取得联系。设置学生联络员或课代表,及时传达课程学习任务,做好学生学习指导

  4.对于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线上教学的教师,学院可安排其他教师线上代课;对于无法线上教学且无代课教师的课程,可延后开课。对于因疫情防控被隔离的学生,学院应指定专人与保持联系,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学院应号召学生在线上教学期间保持良好学习状态,避免在授课时段进行网上娱乐活动,保证教学区域网络速度。

  各学院根据实际教学安排,制定学院执行方案。本学期线上教学结束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线上教学工作联络人信息如下:

  1.特殊情况协调:张 雪,电话:13669297279

  2.网上选课:金 ,电话:15891767268

  3.课表编排:王 ,电话:13892843926

  4.课程考核:梁 ,电话:13659180501

  5.实践教学:孙永超,电话:13892891046

  6.电子教材资源:陈艳茹,电话:13572031597

  7.纸质教材征订:王建平,电话:15389403684

 

附件:高年级学生下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启动时间

                                 

                                 教务处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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