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各专业本科实验教学体系排版工作已经完成,学校将于本学期汇编成册,作为审核评估和学校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支撑材料,请院(系)高度重视,就本单位的材料认真进行核对。核对重点如下:
1.准确填写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代码、所属课程编码及名称。
2.实验项目数、实验总学时数、实验类型、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所占比例计算准确,并与实验设置及安排表的数据保持一致。
3.独立设课实验请准确标注。
4.依据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物理实验》不再分学期设置,信控、机电、材料和理学院安排在第2学期内开设,土木、环境和冶金安排在第3学期内开设。
请各院(系)认真仔细核对本单位材料,将最终版经专业负责人与主管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5月9日(第10周周一)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 务 处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