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西建大教字〔2009〕002号]文件,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现已开始。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继续实行网上选题,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同时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工作
各院(系)应在第七学期(四年制专业)或第九学期(五年制专业)成立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和落实各环节工作,建立有效的管理与质量监控制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组织毕业生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大会,动员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撰写规范。
(2)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程序与要求,以及本次网上选题工作的注意事项。
(3)强调遵守纪律,端正学习态度,杜绝抄袭,正确处理好毕业与就业之间的各种关系,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指导教师选配
指导教师的选配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必须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初级职称以及没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经历的人员,可与其他指导教师组成指导小组,协助进行指导工作。
(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还应有企事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
(4)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
3.选题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注意以下事项:
(1)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难度适中,工作量适当,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题目应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尽可能使选题与工程实际、科学研究等紧密结合,选题避免过大或过于宽泛。
(3)相同题目3年内不能重复使用;同时题目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及时更新。
(4)“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选题应来自生产实践,题目类型应为设计类。
(5)允许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就业需要自拟题目,但须经指导教师审定,且满足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6)对需要几个学生共同合作完成的题目,应保证内容不同,工作量相当,每个学生独立完成,尽量加副标题以示区分。
4.选题工作总体安排
选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进程》(附件1)。主要工作包括:
(1)指导教师填写立题申报表(附件2)。
(2)各院(系)组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任务书的审定工作。
(3)题目经院(系)审批后,指导教师方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题目申报。
(4)院(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题目进行审批。
(5)院(系)组织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题目选择,以及指导教师对选题学生的确认。具体的轮次安排由信息管理科另行通知。
(6)院(系)进行综合平衡,统一协调,确定每一位学生最终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
(7)由指导教师根据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5.材料上交要求
各院(系)将《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汇总表》经主管院长(主任)签字、院(系)盖章后于2016年3月23日(下学期第三周周三)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附件:1.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进程
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立题申报表
3.毕业设计(论文)教务管理系统教师操作指南
4.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应用指南(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下载)
(附件材料不下发纸质版,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电子版)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