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学生返校安排及本学期教学组织调整情况,为保证新老学期教学工作平稳过渡,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前复习
1.上学期未完成期末考试的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教务处已按照学生所在年级专业,统一组织在3月7-10日(校历第2周周一至周四)进行集中复习,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2.专业课程集中复习由学生学院协调开课学院安排,并提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大三、大四及建筑学院大五各专业上学期已完成线上教学进度各异,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实际灵活安排复习时间,并线下补做上学期未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
二、考试安排
1.上学期未完成期末考试的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共28门,统一安排在3月14-18日(校历第3周周周一-周五)线下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专业课程考试由学生学院根据课程复习进度合理安排,原则上应在3月25日(第4周周五)前全部结束。
2.开课学院要协助相关任课教师提前完成命题审批、试卷印制,同时做好监考指派工作,组织清点监考教师乘车,并督促监考教师按时到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学生学院应通知相关学生在考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具体考试课程安排,督促学生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三、课程教学
1.大一、大二及部分专业高年级学生,上学期已完成4周线上教学任务,应从3月26日(校历第4周周六)起接续线上教学内容,按照课表安排进行线下教学。
2.对于上学期已完成2、3周线上教学任务的专业,应分别从3月12日(校历第2周周六)、3月19日(校历第3周周六)起接续线上教学内容,按照课表安排进行线下教学。
3.2022届预计毕业班学生,学院应合理安排专业课程考试及补做实践教学环节,结合线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指导教师开展线下见面、实验、开题等工作。原则上应在3月26日(校历第4周周六)前启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4.学院要妥善进行实习教学组织实施,及时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方式,鼓励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实习。如需组织外出实习,原则上仅限安排在西安市及周边低风险地区,并制定详细实习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报学院审批后进行。禁止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应梳理上学期及本学期各专业课程开设、结课、考试等情况,在2-4周内统筹安排考前复习、期末考试、实践教学环节,有效利用过渡教学时间,保证学生学习任务合理、饱满。
2.学院应合理做好两学期任课教师组织工作,动员各级基层教学组织,落实考前复习任务,分派监考任务,逐一明确开课时间,做好上课准备。及时完成网上排考、教室预约、纸质课表发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通知到位。
3.学院应通过网站、QQ群等形式向学生公布各年级专业2-4周教学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继续开展学风教育活动,强调诚信备考,严肃考风考纪。
4.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返校报到的学生,可根据其返校时间另行安排课程考试或补做实践教学环节,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做好线上线下同步教学或录制授课视频,安排学生干部一对一帮扶,确保学生学习不掉队。
5.学院应制定过渡时期教学组织方案,填写各专业2-4周教学安排统计表,格式详见附件3,在3月4日(第1周周五)18:00前,汇总发送至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
附件:1.上学期未考试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集中复习安排
2.上学期未考试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安排
3.各专业2-4周教学安排统计表(QQ群上传)
教务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