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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人员深入草堂校区听课及教学检查规定

时间:2017-10-26    点击数:    来源:

    目前随着草堂校区本科生人数的增加,为更好适应两校区办学需求,做好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过程检查,提升教务处管理与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提供服务,现试行教务处工作人员深入草堂校区听课及教学检查制度。

一、要求

每月至少深入草堂校区教学现场1次。具体由科室统筹安排。

二、工作内容

1.听课:每次至少深入课堂听1门课程,随堂听课不少于20分钟,并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由质量科安排听课课程。

2.教学过程检查:每次按课表安排至少检查5门课程的教学情况,将任课教师、学生按时到课等如实记录在《课表执行情况及教学秩序核查表》,由信息科统筹安排。

3.现场办公:各科室结合各时间段工作,在草堂校区开展现场办公,直接面向本科生办理相关业务,解答学生相关问题。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综合科协调汇总各科室草堂校区现场办公时间及地点安排,并面向学生统一公布后实行。

4. 集中教学检查:每学期教务处统一安排开学、开课或长假收假后的教学秩序检查,由教务科统筹安排。

三、说明

1草堂校区现场办公可与听课或教学过程检查一并进行。

2.课程抽选应重点抽查首次开课、挂牌上课、申请过调停课、利用活动桌椅教室上课、设计、上机、实验、体育等课程。抽查课程上课周次、星期、开课单位、类型、楼层等注意节次错开、分布合理。

3. 听课过程中应注意与教师沟通,了解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收集教师对教学等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对与教务处相关的,及时与相关科室反馈,协调解决;与其他部门有关的,反馈至综合科,由综合科与部门联系沟通,提升教务处教学管理与服务水平,为确保教师上好课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结果汇总

1.应及时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及《课表执行情况及教学秩序核查表》交回综合科。

2.各科室深入草堂校区听课及教学过程检查情况由综合科按月汇总统计,每学期19周处内公布。

3.听课、教学过程检查及集中教学检查结果分别由质量科、信息科、教务科统计后在教务处网站“动态通报”栏目中予以公布。

五、附则

本规定自20171025日起施行。

 

 

教务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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