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保障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学生评教作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体现了“以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其主要目的是从学生的角度向教师反馈自己的学习体验,以促进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一、时间安排及参评对象
1.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活动于2020年5月22日至6月12日(第13周周五至第16周周五)进行。
2.评教和投票范围为本学期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
3.参评对象为除毕业年级外所有本科生。
二、学生网上评教和“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流程
1.学生评教
学生进入“正方教务系统”,选择“教学质量评价”栏目为任课教师进行打分。具体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可在“资料下载”中查看)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2.“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
学生进入“正方教务系统”,选择“活动报名”中的“网上投票”栏目对任课教师进行投票,学生在为自己授课的教师中按照基础课和专业课两个类别投票选出自己最满意的教师。具体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三、相关要求
1.学院核实教学任务:①开课日期在评教结束(6月13日)之后的课程不参与评教。②若任课教师和课程等信息发生变更,请于5月20日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理教学任务变更手续,避免误评现象发生。
2.评教结果处理:①每位教师的每门课程评教成绩由教务系统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5%比例的基础上自动生成;②重修学生的评教成绩不予统计;③无故缺课累计学时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1/3及以上的学生,教师可取消该学生的评教资格(附件2);④授课小于8学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评教结果是否统计,不申请者视为同意统计(附件3)。请各学院于6月12日之前将附件2和附件3交教务处。
3.学生的参评(投)情况将作为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引导学生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充分做到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同时,教务处和各学院在评教和投票过程中对学生参评(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查询各专业参评(投)情况,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参评(投)。
4.学生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阅读评教指标体系,领会指标的内涵实质,结合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效果,对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的表现进行认真评价。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使教学效果好的老师得到肯定,使教学效果差的老师及时改进提高。
5.学生参与评教情况与选课、查询成绩的权限挂钩。学生要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应独立完成评教,严禁委托或代替他人评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无故不参加评教和投票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同时在选修下学期通识课时受到限制。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6月13日之后开课课程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取消评教成绩学生名单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不予统计评教成绩的课程及教师信息表(小于8学时)
教务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