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安排,4月5日至7日放假,4月8日(第6周周日)全校正常上课,相关任课教师应核实当天课表,做好教学准备与学生考勤。学生应核查4月8日个人课表当天课程安排,按时上课,不得请假!
近期接到反映,教学过程中有提前下课、上课迟到等现象,如有此类教学违规等问题,请及时在教务处网站咨询专区“教学组织运行”栏目留言反馈,学校将及时核查处理。
请各学院核查通知本单位相关教师和学生4月8日按课表时间上课,并检查教师、学生到课情况。同时各学院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积极持续深入课堂,加大日常课堂教学监督与管理,检查教学运行情况,严格教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