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便于院(系)提前做好实习计划安排,保证2018年度本科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请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西建大教〔2017〕23号)的要求,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结合本院(系)教学实际情况,以学生集中实习为主,积极落实实习单位,认真填报2018年《学生实习计划汇总表》(附件1)。现将报送2018年本科生实习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以实习队为单位填报实习计划,同一时间到同一实习单位开展相同实习教学内容的教师和学生成立一个实习队。每个实习队必须指定一名带队负责人负责实习队的全面工作。
2. 实习计划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理工类专业按不同教学阶段不同性质的实习即认识、生产、毕业实习分开填报,文体、建筑类、艺术类等专业允许采用符合专业特色的实习名称。
3. 对于计划到冶金系统厂矿、企业的实习,不但要填报直接接收实习的一级单位名称(请按照实习单位全称填报,以免发生混淆),如上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还必须填报其二级厂矿的名称如能源部、钢管厂等,以便妥善安排实习部门。
4. 填报实习计划前请及时与实习单位联系,协商学生实习时间和其它相关事宜,提高计划的有效性。在执行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实习地点或指导教师,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习计划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主管院长(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院(系)务必于2017年10月20日(第7周周五)前将本院(系)2018年学生实习计划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2018年学生实习计划汇总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习计划变更审批表
教 务 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