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严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学校决定对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二、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 学院开展自查自纠
1.主要检查教学管理、指导教师配备、选题质量、教师指导过程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等情况。
2.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附件1)的各项指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落实方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体评价表》(附件2)。
3.“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应特别注重学生校企联合毕业设计情况,并注意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如学生在企事业单位设计、企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以及相关会议的照片、原始文档、佐证材料等)。
第二阶段 校检查组集中检查
1.校检查组集中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与教师指导情况,督促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针对各学院存在的具体问题单独进行书面意见反馈,要求学院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与结果处理
1.各学院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安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自纠工作,于4月30日(第9周周二)前将附件1-2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校检查组于第11周到各学院进行集中检查。
3.学校在本次中期检查结束后,将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本科生培养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体评价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