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实习计划安排,确保2021年本科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结合教学计划整体安排和学院教学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的相关因素,积极落实实习单位,认真做好2021年本科实习计划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外出实习原则上以集中实习为主,各学院要积极对接相关实习单位,落实好实习时间、人数、带队教师等,以实习队为单位开展相关实习工作,每个实习队必须指定一名带队负责人负责实习队的全面工作。
2.实习计划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可利用夏季短学期进行安排,也可根据教学计划整体安排和相关实际情况确定。理工类专业按不同教学阶段不同性质的实习,即认识、生产、毕业实习分开填报,文体、管理、建筑类、艺术类等专业可采用符合专业特色的实习名称。
3.对于计划到冶金系统厂矿、企业的实习,不仅要填报直接接收实习的一级单位名称(如上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还必须填报拟具体实习的二级分厂名称(如能源部、炼铁厂、钢管厂等),以便妥善安排实习事宜。
4.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第9周周五)前将本学院《2021年本科生实习计划汇总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jwcsjk2770@xauat.edu.cn。如在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计划,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习计划变更审批表》(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附件:1.2021年本科生实习计划汇总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习计划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