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科在线教学工作按照下学期课表安排继续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大一、大二学生1月10日(第20周周一)起按照下学期第3周课表安排上课。
2.大三、大四及建筑学院大五学生第20周继续进行下学期课程在线教学或在线毕业设计(论文)。本学期实践教学在第18周结束的专业,20周进行下学期第2周课程教学;在第19周结束的专业,20周进行下学期第1周课程教学。各专业本学期实践教学结课时间详见附件。
3.各开课单位应对照以上开课安排,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查个人课表,建立课程QQ群,做好上课准备,并有效落实疫情期间本科在线教学要求,保证授课质量。学院还应督促学生尽快加入所选课程QQ群,按时参加在线学习。
4.本学期疫情前已完成线下考试的课程,及已采取论文、报告、设计、答辩等形式完成考核的课程应在1月21日(第21周周五)12:00前完成学生成绩网上录入。各学院应注意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核资料归档。
随后周次在线教学按照下学期课表安排逐周类推。在线教学结束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高年级各专业本学期实践教学结课时间
教务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