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毕业、授位条件
及课程替换办法
1.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90的总学分,其中素质教育模块26学分(必修16学分、通识拓展选修10学分含艺术鉴赏累类学分),基础教育教学模块65学分(必修61学分、选修4学分),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35学分(必修33学分、选修2学分),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24学分(必修20学分、选修4学分),实践教育教学模块40学分。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10学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 课程替换办法
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我院毕业生课程替换办法如下:
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80分,经体育学院审核,可替代1门体育不及格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可替代1门英语不及格课程。
②.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行业资格认证类考试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学院审核,可替代与竞赛项目或资格认证考试内容相关联的1门不及格基础教育或专业基础教育模块选修课程,或根据情况折算为1门通识拓展课程学分。
参加专指委、行业协会组织的设计类竞赛并获奖或以第一完成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经学院审核可替换一门学科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程学分。
③.已确认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或累计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经学院审核,可替代1门不及格选修课程或通识拓展课程。
④.专业培养计划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不含大学英语1-4、大学体育1-4),不允许替代。
⑤.申请不及格课程替代不得超过1门,所有不及格课程替代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成绩补录。
2014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授位条件及课程替换办法
1.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90的总学分,其中素质教育模块26学分(必修16学分、通识拓展选修10学分含艺术鉴赏类学分),基础教育教学模块66.5学分(必修56.5学分、选修10学分),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34学分(必修27学分、选修7学分),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22.5学分(必修17学分、选修5.5学分),实践教育教学模块41学分。
2. 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10学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 课程替换办法
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我院毕业生课程替换办法如下:
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80分,经体育学院审核,可替代1门体育不及格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可替代1门英语不及格课程。
②.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行业资格认证类考试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学院审核,可替代与竞赛项目或资格认证考试内容相关联的1门不及格基础教育或专业基础教育模块选修课程,或根据情况折算为1门通识拓展课程学分。
参加专指委、行业协会组织的设计类竞赛并获奖或以第一完成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经学院审核可替换一门学科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程学分。
③.已确认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或累计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经学院审核,可替代1门不及格选修课程或通识拓展课程。
④.专业培养计划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不含大学英语1-4、大学体育1-4),不允许替代。
⑤.申请不及格课程替代不得超过1门,所有不及格课程替代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成绩补录。
2014级环境工程专业毕业、授位条件及课程替换办法
1.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7.5的总学分,其中素质教育模块26学分(必修16学分、通识拓展选修10学分含艺术鉴赏累类学分),基础教育教学模块62.5学分(必修56.5学分、选修6学分),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35.5学分(必修30学分、选修5.5学分),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22.5学分(必修16.5学分、选修6学分),实践教育教学模块41学分。
2. 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10学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 课程替换办法
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我院毕业生课程替换办法如下:
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80分,经体育学院审核,可替代1门体育不及格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可替代1门英语不及格课程。
②.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行业资格认证类考试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学院审核,可替代与竞赛项目或资格认证考试内容相关联的1门不及格基础教育或专业基础教育模块选修课程,或根据情况折算为1门通识拓展课程学分。
参加专指委、行业协会组织的设计类竞赛并获奖或以第一完成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经学院审核可替换一门学科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程学分。
③.已确认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或累计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经学院审核,可替代1门不及格选修课程或通识拓展课程。
④.专业培养计划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不含大学英语1-4、大学体育1-4),不允许替代。
⑤.申请不及格课程替代不得超过1门,所有不及格课程替代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成绩补录。
2014级环境科学专业毕业、授位条件及课程替换办法
1.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8的总学分,其中素质教育模块26学分(必修16学分、通识拓展选修10学分含艺术鉴赏累类学分),基础教育教学模块58.5学分(必修48.5学分、选修10学分),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38.5学分(必修31.5学分、选修7学分),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26学分(必修20.5学分、选修5.5学分),实践教育教学模块39学分。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10学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 课程替换办法
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我院毕业生课程替换办法如下:
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80分,经体育学院审核,可替代1门体育不及格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可替代1门英语不及格课程。
②.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行业资格认证类考试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学院审核,可替代与竞赛项目或资格认证考试内容相关联的1门不及格基础教育或专业基础教育模块选修课程,或根据情况折算为1门通识拓展课程学分。
参加专指委、行业协会组织的设计类竞赛并获奖或以第一完成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经学院审核可替换一门学科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程学分。
③.已确认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或累计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经学院审核,可替代1门不及格选修课程或通识拓展课程。
④.专业培养计划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不含大学英语1-4、大学体育1-4),不允许替代。
⑤.申请不及格课程替代不得超过1门,所有不及格课程替代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成绩补录。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