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替代的相关说明
一、文件规定
西建大〔2017〕180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中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摘录如下:
学生若已掌握课程相关知识,可申请办理对应的不及格课程替代,对应课程总评成绩按重修成绩60分记载。
(一)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参加行业资格认证类考试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院(系)审核,可替代与竞赛项目或资格认证考试内容相关联的1门不及格课程,或根据情况折算为通识拓展课程学分。
(二)对于高年级(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参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80,经体育系审核,可替代1门体育不及格课程。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可替代1门英语不及格课程。
(三)已确认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或累计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经院(系)审核,可替代1门不及格课程。
(四)院(系)确认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不允许进行不及格课程替代。未取得相应证书、未取得研究生或公务员录取资格、测试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得申请不及格课程替代。
(五)申请不及格课程替代不得超过1门,应由学生在对应毕业学期第三周内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认定,报教务处核准后进行成绩补录。
二、核心课程
2.1 建筑学专业
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Ⅰ、建筑设计基础Ⅱ、建筑设计原理Ⅰ、建筑设计原理Ⅱ、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专题1、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专题2、建筑设计3、建筑设计专题3、建筑设计4、建筑设计专题4、建筑设计专题5、建筑设计5
2.2城乡规划专业
城市规划设计初步1、城市规划设计初步2、城市规划思维训练、城市规划设计基础Ⅰ、城市规划设计基础Ⅱ、城市规划设计基础III、城市规划原理、居住环境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居住建筑设计、居住环境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共中心规划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
2.3风景园林专业
风景园林设计基础Ⅰ、风景园林设计基础Ⅱ(艺术与生态介入空间)、风景园林空间快速设计系列训练Ⅰ(场所与场景)、结合建筑的风景园林空间设计Ⅰ(小品建筑+小游园)、结合建筑的风景园林空间设计Ⅱ(小住宅+生活庭院)、结合建筑的风景园林空间设计Ⅳ(风景建筑+自然风景空间)、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Ⅰ(居住区)、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Ⅱ(公园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Ⅲ(城市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Ⅳ (风景旅游区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原理
三、其他
3.1 跨院系选修课程获得的学分可替代任一选修模块相应学分;
3.2请需不及格课程替代的同学将个人申请和相关部门认定的佐证材料(如: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需学校创新办认定结论;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有体育系审核结论)于2018年4月25日(第八周周三)下午6:00之前交至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