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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替代的相关说明

时间:2018-04-19    点击数:    来源:

建筑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替代的相关说明

 

一、文件规定

西建大〔2017180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中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摘录如下:

学生若已掌握课程相关知识,可申请办理对应的不及格课程替代,对应课程总评成绩按重修成绩60分记载

(一)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参加行业资格认证类考试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院(系)审核,可替代与竞赛项目或资格认证考试内容相关联的1门不及格课程,或根据情况折算为通识拓展课程学分。

(二)对于高年级(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参加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80,经体育系审核,可替代1门体育不及格课程。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可替代1门英语不及格课程。

(三)已确认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或累计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经院(系)审核,可替代1门不及格课程。

(四)院(系)确认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不允许进行不及格课程替代。未取得相应证书、未取得研究生或公务员录取资格测试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得申请不及格课程替代。

(五)申请不及格课程替代不得超过1门,应由学生在对应毕业学期第三周内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认定,报教务处核准后进行成绩补录。

二、核心课程

    2.1 建筑学专业

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Ⅰ、建筑设计基础Ⅱ、建筑设计原理Ⅰ、建筑设计原理Ⅱ、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专题1、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专题2、建筑设计3、建筑设计专题3、建筑设计4、建筑设计专题4、建筑设计专题5、建筑设计5

    2.2城乡规划专业

城市规划设计初步1、城市规划设计初步2、城市规划思维训练、城市规划设计基础Ⅰ、城市规划设计基础Ⅱ、城市规划设计基础III、城市规划原理、居住环境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居住建筑设计、居住环境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共中心规划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

    2.3风景园林专业

风景园林设计基础Ⅰ、风景园林设计基础Ⅱ(艺术与生态介入空间)、风景园林空间快速设计系列训练Ⅰ(场所与场景)、结合建筑的风景园林空间设计Ⅰ(小品建筑+小游园)、结合建筑的风景园林空间设计Ⅱ(小住宅+生活庭院)、结合建筑的风景园林空间设计Ⅳ(风景建筑+自然风景空间)、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Ⅰ(居住区)、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Ⅱ(公园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Ⅲ(城市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Ⅳ (风景旅游区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原理

三、其他

3.1 跨院系选修课程获得的学分可替代任一选修模块相应学分;

3.2请需不及格课程替代的同学将个人申请和相关部门认定的佐证材料(如: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需学校创新办认定结论;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有体育系审核结论)于2018425日(第八周周三)下午6:00之前交至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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