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闫旭等三位同学《旅游规划概论》课程考核资格的决定
闫 旭,性别女,学号140102123,城乡规划2015级01班学生;
茹健刚,性别男,学号150102116,城乡规划2015级01班学生;
吴雨浓,性别女,学号150102312,城乡规划2015级03班学生;
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旅游规划概论》课程学习中,无故缺课累计学时已达该门课程学时数1/3及以上。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中课程考核的相关规定,取消以上三位同学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总评成绩记为“0”分,同时取消其该课程的评教资格。
特此通告!
建筑学院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