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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拟给予张豪杰退学处理的公告

时间:2019-04-18    点击数:    来源:

一、学生基本情况

张豪杰(学号:1610020126),男,汉族,共青团员,我院应用化学专业201701班学生。

该生原系应用化学专业201601班学生,在20183月学籍审查中受到降级试读处分,降至201701班;在201810月学籍审查中受到学业警示处分;在20193月学籍审查中,受到第二次试读处分,达到退学条件,学院要求其立即办理退学手续,该生拒不配合。

我院多次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来校办理相关手续,该生在无正当事由情况下拒不办理相关手续。

二、退学处理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九条(一)一学期获得的学分数低于或等于8。第二次达到试读规定的,予以退学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学校不再承担该生的相关管理责任。

学生本人及家长如对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辩材料,逾期未申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辩资格,如仍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将按照规定注销其学籍。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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