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基本情况
王学浩,男,学号:1702020215,交通工程1702班学生。该生2017年9月入学,2018年10月学籍审查达到试读规定,跟班试读;2019年4月学籍审查达到学业警示规定。在2019年9月学籍审查第二次达到试读规定,依据相关规定的,给予退学处理。
二、退学处理依据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文件中的第六章第二十八~三十条中的相关规定,该生达到退学规定,拟给予该生退学处理。学院多次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要求尽快办理退学相关手续,至今该生在无正当是由情况下仍未前来办理退学手续。现就王学浩同学的退学处理特此公告。
自此公告之日起,学校不再承担该学生的相关管理责任。学生及家长如对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辩材料,逾期未申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辩资格,如仍不及时到校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将按照规定注销其学籍。
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