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毕业条件
2016级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85的总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教学模块88学分(必修72学分、选修16学分,且通识拓展课程选修≥10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专业教育教学模块54.5学分(必修48.5学分、选修6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42.5学分(必修42学分、选修0.5学分)。
2016级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79.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30.5学分,不低于49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
2019年延期毕业学生:2019年延期毕业申请时,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及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各模块相应的学分。
二、授位条件
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需同时达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所规定条款,方可取得学位证书。
若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授位要求,或曾受过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如获有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科学技术创新成果、文体单项奖,请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盖章认定级别后的证书复印件于2020年6月19日(第17周周五)12:00前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作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授位佐证材料。
三、延期毕业办理要求
(一)要求
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2016级学生
学生可根据个人不及格课程及获得学分情况申请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
1.离校自修申请条件:
①不及格课程在2门次及以下;
②实践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其他情况建议在校修读。
(三)2019年延期毕业学生
满足以下条件,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毕业,需办理结业:
①已达最长修业年限;
②延期毕业期间未参加任何考试,或未取得学分。
(四)申请时间
初审阶段:未达到毕业要求应予结业的学生,可于2020年6月12日(第16周周五)12:00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终审阶段:若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于2020年6月30日(第19周周二)12:00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2日
2019年延期学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汇总.xlsx
2020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