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瑞环(140701712),机电工程学院机制1506班学生。在本学期完成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存在态度不端正现象,未按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完成任务。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第24条:凡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开始之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报告和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可取消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资格,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不及格计。(1)未能在答辩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者。(2)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为不合格者。(3)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为不合格者。故决定靳瑞环同学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八条:“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标准学制2年”;第六十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所在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但由于个别课程成绩不合格未到达毕业要求,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该生于2014年入校,至今仍有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未完成,故拟给予靳瑞环同学结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