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和《关于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20]38号)精神,结合资源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及处理推免过程学生的申诉等。
组 长:卢才武 魏彦民
副组长:郭进平 刘 冠 卜显忠
成 员:赵江平 顾清华 杨 玮 聂兴信 崔晓红
王 豪 孙纪伟 李 明
二、推免生类型
推免类型包括:正常类型推免、直接破格推免、本硕一体化推免、其他破格推免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仅能申报一种推免类型。除正常类型推免外,其他类型推免须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电子学籍档案。
三、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及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各类型推免生应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正常类型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及计分方法
正常类型推免生须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1.爱国奉献,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分记录,学业、学术等方面无不良影响。
3.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和学术科技创新实践等活动。
4.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校期间参加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
6.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CET4成绩≥425,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对于符合以上必备条件申报正常类型推免的学生,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加分)×10+50。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及加分按照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相关文件规定,对平均学分绩点给予0.2-0.6的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分。
(二)破格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及计分方法
1.直推破格推免
参加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项目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或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必修课不及格不超过1门次。
2.其他破格推免
其他破格推免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必修课不及格不超过1门次。
(2)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①在校期间获得三类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1项(团体赛个人排名前3);
②在校期间正式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须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应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③在校期间获得授权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2);
④在校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准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
对于申报破格推免的学生,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一类加分+二类加分)×10+50,加分标准按附件1执行,每名学生一类和二类加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0.6。
(三)本硕一体化推免从学院本硕计划生分流考核合格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荐,综合测评成绩的评定标准参照破格推免执行。
(四)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推荐按校团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说明
1.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实际等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待学校下达推免指标后公布。审核推荐按照正常类型推免、直接破格推免、本硕一体化推免、其他破格推免的顺序进行。
2.若对应专业符合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的人选不足,原分配的推免名额退回,用于其他专业的破格推免。
3.同等条件下,前五学期线下考核成绩高的学生,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参加学校国际交流项目、校际联合人才培养,或留本校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4.学院可根据情况增加推荐一名后备人选参与学校后备人选的竞争。加分标准按附件1规定执行,后备人选不得有不及格门次,原则上CET4成绩≥425,且须留本校攻读研究生,否则不得推荐为后备人选。
5.学生应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资格。
6.学生须充分了解各类型推免生相关政策,慎重考虑后申请推免。一旦取得推免资格,一般不得自行放弃,若因个人原因确定要放弃推免资格的,务必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
7.推免阶段工作安排、推免生加分、推免生名单公示等以学院及校团委网站发布信息为准,学生若未及时关注推免工作要求及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申请
时间: 8月17日—9月10日
符合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般应包括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个人成绩总表、CET成绩、论文及专利等证明)。对于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加分学生,必须有对应的获奖认定材料。
获奖、论文、专利等认定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学生个人成绩总表需通过自助查询打印系统下载后打印,打印时间节点为9月9日。学生应于9月10日(第2周周四)12:00前向学院教学办提交推免生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如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
时间:9月10日—9月14日
学院组织班级同学、班主任、辅导员对申报推免学生进行基本素质测评,测评分高于70分者方具有正式申报推免资格,基本素质测评办法见附件3。由教学办和学工办对照推免生遴选条件,对具有正式申报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按照申报类型进行综合测评成绩初评排序并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通知到本人。
第三阶段:学院审议
时间:9月14日—9月16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学生相关材料,根据学院各类型推免生名额及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
若学校未下达推免名额,则会议审定推荐排序,待推免名额下达后按照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上报
时间:9月16日—9月18日
学院将推免生审定表(附件4)及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等进行公示,由教学办负责接收学生书面申诉。申诉期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鉴于疫情影响推免工作主要时间节点等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其他
1.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中的“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不及格门次”应以教务管理系统截止当前数据为准,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综合排名以学院公布的计算方法为准。
2.学院统筹安排本单位推免生遴选推荐和接收录取等相关工作,凡填报本校的免试研究生可享受学校规定的相关推免生奖励政策。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确认推免生资格,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
4.凡有意向就业或申请出国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若由于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截止后放弃推免资格,且导致推免名额作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5.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未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及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未达到招生单位的规定。
(4)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其他类型推免学生未按要求填报报考学校的。
(6)经学校推荐或接收工作组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况。
推免工作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学院将坚持集体决策,程序透明,操作规范,严格公示环节,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 2021年破格推免生加分表
2. 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
3. 2021年推免生基本素质测评办法
4. 2021年推免生审定表
资源工程学院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