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毕业、授位条件
1.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5的总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教学模块88学分(必修72学分、选修16学分,且通识拓展课程选修≥10学分,至少选修1门艺术类或美学艺术类课程),专业教育教学模块54.5学分(必修48.5学分、选修6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42.5学分(必修42学分、选修0.5学分),方可毕业。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10),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2017级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毕业、授位条件毕业条件
1.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77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28学分,不低于49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建科学院2021届毕业生各专业培养方案各类课程毕业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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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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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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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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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毕业模块
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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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017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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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教学模块-通识核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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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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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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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教学模块-通识核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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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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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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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教学模块-通识拓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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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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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含一门艺术类或美学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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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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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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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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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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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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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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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方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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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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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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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方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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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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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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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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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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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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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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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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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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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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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教学模块-通识核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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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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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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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教学模块-通识核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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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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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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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教学模块-通识拓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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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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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含一门艺术类或美学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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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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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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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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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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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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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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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方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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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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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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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教学模块-专业方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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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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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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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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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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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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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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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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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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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20年延期毕业学生毕业、授位条件
1.毕业条件
获得延期毕业申请时未通过课程的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