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毕业条件
英语专业: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83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53学分,不低于30的选修环节学分,其中通识核心课程必修环节51.5学分, 通识核心选修环节4学分,专业基础课程必修环节32.5学分,专业基础课程选修环节4学分,专业方向课程必修环节42学分,专业方向课程选修环节10学分,集中实践教学必修环节27学分,集中实践教学选修环节2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84.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49.5学分,不低于35的选修环节学分,其中应获得通识核心课程必修环节的53.5学分,通识核心课程选修环节的5学分;专业基础必修环节的36学分,专业基础选修环节的10学分;专业方向课程必修环节的30学分,专业方向选修环节的10学分;集中实践教学必修环节30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法学专业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6.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43学分,不低于23.5的选修环节学分,其中通识核心课程必修环节34.5学分,通识核心选修环节13.5学分,专业基础课程必修环节56学分,专业基础课程选修环节4学分,专业方向课程必修环节15.5学分,专业方向课程选修环节4学分,集中实践教学必修环节37学分,集中实践教学选修环节2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汉语专业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8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34学分,不低于44的选修环节学分,其中应获得通识核心课程必修环节的34.5学分,通识核心课程选修环节的16学分;专业基础课程必修环节的48.5学分,专业基础课程选修环节的10学分;专业方向课程必修环节的15学分,专业方向课程选修环节的8学分;集中实践教学必修环节36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0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26.5学分,不低于43.5的选修环节学分,其中应获得通识核心课程必修环节的36.5学分,通识核心课程选修环节的8学分,专业基础课程必修环节的18学分,专业基础课程选修环节的7.5学分,专业方向课程必修环节的40学分,专业方向课程选修环节的17学分。集中实践教学必修环节的32学分,集中实践教学选修环节的1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二、 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 高水平运动员和少数民族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完全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及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四、延期毕业办理要求
(一)要求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 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2017 级学生可根据个人不及格课程及获得学分情况 申请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
1.离校自修申请条件:
①不及格课程在 2 门次及以下;
②已获得通识拓展课程学分≧10;
③实践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其他情况建议在校修读。
(三)申请时间
初审阶段:
未达到毕业要求应予结业的学生,可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第 11 周周一)12:00 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终审阶段:
若因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 学生,可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第 16 周周四)12:00 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