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毕业条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科学方向: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142.5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7.5学分,通识课不低于10学分(且须修读艺术类、人文社科类(先进文化类)课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工程方向: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142.5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7.5学分,通识课不低于10学分(且须修读艺术类、人文社科类(先进文化类)课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应用方向: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14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7.5学分,通识课不低于10学分(且须修读艺术类、人文社科类(先进文化类)课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工程卓越工程师班: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14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33.5学分,通识课不低于10学分(且须修读艺术类、人文社科类(先进文化类)课程)。
功能材料专业: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15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2学分,通识课不低于10学分(且须修读艺术类、人文社科类(先进文化类)课程)。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139.5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7.5学分,通识课不低于10学分(且须修读艺术类、人文社科类(先进文化类)课程)。
2020年延期毕业学生:获得延期毕业申请时未通过课程的相应学分。
二、授位条件
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需达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所规定条款,方可取得学位证书。
若所修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授位要求,或曾受过各类违纪处分的同学,如获有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科学技术创新成果、文体单项奖,请将学校创新工程办公室盖章认定级别后的证书复印件于2021年4月30日(第11周周一)12:00之前提交至学院教学办,作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授位佐证材料。
三、延期毕业手续办理要求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学生在规定学年内未按要求修读完专业要求课程、取得相应毕业学分的,可根据个人不及格课程及学分获得情况按照类型申请延期毕业。
1. 满足以下条件者需申请离校自修:
①不及格课程在2门次及以下;
②已获得通识课程学分小于10但大于6,或者已获得通识学分大于或等于10,但未修读艺术类通识课者;
2. 其他情况建议申请在校修读。
3. 对于往届延期毕业生,本次仍不能满足毕业条件的,原则上必须办理结业,不得第二次申请延期毕业。个别学生若本学期已选重修课程,且重修课程结课或课程考核晚于终审时间的,可申请延后半年毕业。
4. 申请时间:
学院初审结论满足延期或结业的同学,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到教学办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可于6月20日前到教学办办理延期手续,预期未办理者均按照自动结业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