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毕业条件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 177 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 132 学分,不低于 45 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 10 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 131学分,不低于 44 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 10 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7 学分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 136.5 学分,不低于 40.5学分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 10 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
2020 年延期毕业学生:获得延期毕业申请时未通过课程的相应学分。
二、授位条件
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需同时达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所规定条款,方可取得学位证书。
若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授位要求,或曾受过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如获有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科学技术创新成果、文体单项奖,请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盖章认定级别后的证 书复印件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 14 周周一)12:00 前提交至 学院教学办公室,作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授位佐证材料。
三、延期毕业办理要求
(一)要求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 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2017 级学生可根据个人不及格课程及获得学分情况申请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
1.离校自修申请条件:
①不及格课程在 2 门次及以下;
②已获得通识拓展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10,或者已获得通识课程学分小于10但大于6;
2.其他情况建议在校修读。
(三)对于往届延期毕业生,本次仍不能满足毕业条件的,原则上必须办理结业,不得第二次申请延期毕业,个别学生若本学期已选重修课程,且重修课程结课或课程考核晚于终审时间的,可申请延后半年毕业。
(四)申请时间
初审阶段:未达到毕业要求应予结业的学生,可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第 11 周周一)12:00 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终审阶段:若因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第 16 周周四)12:00 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