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毕业办理相关事宜
一、延期毕业办理要求
延期毕业办理要求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一)2017 级学生可根据个人不及格课程及获得学分情况申请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
1. 离校自修申请条件:
① 不及格课程在 2 门次及以下;
② 已获得通识拓展课程学分≧10;
③实践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其他情况建议在校修读。
(二)2019 年延期毕业学生若仍未达到毕业或授位条件,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毕业,须办理结业。
(三)2020年延期毕业学生仍未达到毕业或授位条件,若不及格课程在4门以内(含4门),可申请延期毕业;若不及格课程在4门以上,须办理结业。
二、申请时间
初审阶段: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第 11 周周一)12:00 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终审阶段:若因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第 16 周周四)12:00 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 年 4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