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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相关

关于给予邓小刚等三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时间:2015-11-10    点击数:    来源:

一、学生基本情况

1.邓小刚(学号100710407),男,24岁,陕西商洛人,原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004班学生;

2.刘瑞(学号100710419),男,25岁,陕西商洛人,原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004班学生;

以上两名学生均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主动申请延期毕业一次,但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至今,未到校报到、注册,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

3.阿克宝塔坎吉塔依(学号111130214),女,23岁,新疆伊宁人,原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法学专业201102班学生。该生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至今,未到校报到、注册,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

二、退学处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上三名学生应给予退学处理。学生所在学院针对学生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联系沟通,但学生至今仍未到校或办理相关手续。学生所在学院已将拟退学处理决定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将拟处理通知邮寄至学生学籍档案家庭通讯地址。

目前学校按规定程序,已经做出了给予邓小刚、刘瑞、阿克宝塔坎吉塔依三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2015〕第6次)。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务必于20151218日前到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学校将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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