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专业2014级01班学生袁博(学号140804167),在2016年1月16日上午草堂校区《大学物理2》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内容相关材料,拟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14级01班学生许琪鹿(学号141003123),在2016年1月16日上午草堂校区《大学物理2》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内容相关材料,拟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冶金工程专业2013级03班学生郑翔(学号130804005),在2016年1月16日上午雁塔校区《大学物理2》课程考试中,携带考试内容相关材料,拟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安全工程专业2013级03班学生解镕嘉(学号130501057),在2016年1月16日上午雁塔校区《大学物理2》课程考试中,被发现携带有手机,拟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希望冶金工程学院、理学院、材料与矿资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第一时间与学生本人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做好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