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延期毕业学生194人,根据延期毕业期间原不及格课程修读计划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必修课程仍有不及格门次63人,选修课程获准学分未达到要求2人,已再次申请延期毕业31人,应予结业34人,待确定3人,休学1人。
1.对于延期毕业学生不及格课程少于3门次的,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院(系)可根据学生情况,允许其再次申请延期毕业一年,但必须在校修读原不及格课程,同时务必告知未提交再次延期毕业申请的学生,一律按结业处理。
2.延期毕业学生中,由于考试违纪作弊受到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共7人,其中记过1人,留校察看6人,均按“暂不授位”,授位条件详见2011版《学生手册》P29-33页。
院(系)应督促相关学生核实个人获奖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及时查看最终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确定最终能否达到授位条件。受处分学生的个人获奖情况等以院(系)核实报送材料为准。
3.建筑学专业延期毕业学生中,4人因外语四级成绩低于425分,未达到建筑学学士授位条件,应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预计于6月27日(第17周周一)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届时将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最终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确定最终毕业(结业)及授位名单。若本次公示数据有遗漏,将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对于达到原年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毕业及授位条件的学生,将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延期毕业学生务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查个人课程成绩、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若发现数据有误,应及时与所在院(系)教学办联系更正。
6.对于办理再次延期毕业的学生,应及时到所在院(系)核实不及格课程及获准学分等,并注意不及格课程的考试时间,按规定及时补修相应的课程及学分,随下一届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现将截至目前审核的初步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于2016年6月15日(第15周周三)下午6:00前反馈至xauat_jwk2287@163.com,同时须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相关情况,也可拨打教务处教务科电话82202287进行反映。
附:2015年延期毕业学生拟定结业及不授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