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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相关

关于遴选本科生赴西北工业大学学习交流网上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6-12-30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西北工业大学签署的本科人才联合培养协议,为充分发挥两校学科特色、人才培养优势,加强校际合作,现决定遴选优秀本科生赴西北工业大学进行交流学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安排

1.遴选范围:

12014-2016级在籍本科生。

2)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西工大优势特色专业,学校已提前联系交流学习事宜,我校以上三个专业学生可进行网上报名。

3)其他专业学生若有意向也可进行网上报名,交流专业名称须与我校完全一致,学生应在报名前详细查看西工大本科专业设置情况(详见附表)。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具体安排交流学习事宜。

2.遴选要求:成绩优秀、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及约束能力,无违纪处分记录。

3.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进入正方教务系统,在“活动报名”-“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西工大交流项目”进行报名。学校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结合学生学习成绩及其他表现进行综合考察,确定交流人选,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4.网上报名时间:2016123018:00-201714日下午18:00(第17周周五-18周周三)。

二、交流安排

1.学习时间:自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可选择短期或长期交流,短期学习一般按学期进行,长期学习一般按学年进行。

2.学习方式:

1)交流学生须在西工大住宿,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籍仍保留在我校。

2)西工大开学时间为2017220日,院(系)应指导学生提前根据西工大相应专业下学期开设课程列表选择修读课程。学生赴西工大报到及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医保费用按我校规定缴纳,医疗费用可回校后按规定处理,学费按我校规定缴纳,住宿费按西工大统一标准缴纳。

3.管理方式:

1)学生应按西工大要求进行课程学习,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定期向院(系)汇报交流学习状况及思想动态。院(系)应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学习生活,融入对方班级。

2)学生应严格遵守双方学校校纪校规,如违反相应管理规定,取消交流资格,根据双方学校文件要求予以相应处分。

3)学生如因病需休学,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后终止交流。

4)学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交流学习,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产生后果自行承担。

4.成绩认定:

1)学生交流学习成绩以西工大每学期提供的成绩单为准,我校毕业成绩总表中按西工大开设课程名称、学分、性质及分数记载,并注明跨校学习经历。西工大成绩单将一同存入学生档案。

2)学生毕业时颁发我校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3)学生交流期间可参加我校各类评奖评优、助学金申请及免试研究生推荐,如有不及格课程,取消交流资格。

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电话82202241

附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教务处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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