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审查中,矿物资源工程专业1402班学生马雪兵第二次达到试读规定,给予退学处理。2017年10月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诉,由于《大学英语4》补考成绩漏登导致其第一次达到试读处理,经学院核查情况属实。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撤销对马雪兵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按一次学业警示、一次试读进行学籍处理。
学院于2017年10月13日提交了《关于撤销马雪兵同学退学处理的请示报告》,现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务必在10月17日(第7周二)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或发送邮件(xauat_jwk2287@163.com)向教务处(雁塔校区行政楼209室,电话:82202287)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核实处理。
附:材料与矿资学院关于撤销马雪兵同学退学处理的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