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学业警示、试读学生后续学习指导顺利开展。现将下学期学籍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查依据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八~三十条规定,对学生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及格课程门次及当学期所选课程等进行审查。
具体条款系统筛查功能操作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
1.审查结果公布及学生核查指导 3月9日(第1周周五)前
按照教务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数据进行学籍审查,并将结果在网站公示,同时督促学生在1周内核查确认。
2.结果确认及降级试读办理 3月16日(第2周周五)前
如学生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日期前反馈院(系)并及时解决处理,逾期不予更改。院(系)可根据达到试读处理学生的不及格课程分布学期和校区等情况,建议其降级试读或跟班试读,并要求学生和家长作出书面承诺。指导降级试读学生在下学期补考前申请近一年不及格课程成绩无效。
3.延长学习年限办理 3月28日(第4周周三)前
对于未达到试读规定但不及格课程较多的学生,可指导其根据自身学习情况,主动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4.材料报送 3月30日(第4周周五)前
按要求认真填报《学籍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将学生成绩单、退学和试读学生材料等按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相关说明
1.为确保学籍审查工作正常开展,应督促学生假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个人主页确认课程成绩,在“截止目前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栏目中核对个人学业完成情况。
2.审查原则上不包含课程补考成绩。对高水平运动员审查时应综合考虑比赛积分等。安德学院可参照相关条款进行审核。
3.对于达到退学规定的学生,应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作出拟处理决定,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离校。
4.对于即将触及退学红线的学生,应将其目前已确认达到的规定和后续若达到何种规定即面临退学等详细情况告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告知记录,并指派学业导师对学生进行精准督导,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学生树立专业学习信心,顺利完成学业。
5.对于退学处理有遗留问题的学生,相关学院应注意审查学生成绩,督促相关学生尽快办理离校手续。
学籍审查及学业指导等相关情况已纳入院(系)本科生年度培养考核。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向学生宣传解读学籍知识,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本学期学籍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学籍审查系统筛查功能及设置
2.学籍审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不下发纸质版,电子版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