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月,学号150803315,女,冶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5级03班学生。
袁敏斯,学号150803324,女,冶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5级03班学生。
以上2名学生在2018年6月12日下午的《煤化学》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张彦浩,学号1608040142,男,冶金工程学院冶金工程(钢铁冶金)专业2016级03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6月19日上午的《物理化学B》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发现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授位,对平均学分绩点有更高要求,学院应做好对学生后续学习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