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田浩男,学号1610040122,男,理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16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6月30日上午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发现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2-5.沈芳,学号1609010313,女,艺术学院环境设计2016级03班学生。
仇博,学号1609010502,男,艺术学院环境设计2016级05班学生。
阳丹,学号1609010524,女,艺术学院环境设计2016级05班学生。
张续周,学号1609010527,男,艺术学院环境设计2016级05班学生。
以上4名学生在2018年7月1日上午的《大学英语4》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薛屹娆,学号1603020523,女,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2016级05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7月1日上午的《高级视听说(非英语专业拓展)》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吴伯钧,学号1602010006,男,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6级07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7月1日上午的《英美文化概况(非英语专业拓展)》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发现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希望理学院、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高度重视,务必第一时间与学生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按规定程序进行最终处理,确保安全稳定。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授位,对平均学分绩点有更高要求,学院应做好对学生后续学习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