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秋雨,学号1604030121,女,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6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6月28日上午的《货币银行学》课程考试中,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影响考场秩序,拟给予警告处分。
2-4.答浩源,学号1703010121,男,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017级01班学生。
杨佳豪,学号1706050222,男,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7级02班学生。
郝凤森,学号1608020207,男,冶金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2016级02班学生。
以上3名学生在2018年7月4日上午的《大学英语2》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发现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5.曹祎凡,学号1712030227,男,文学院法学专业2017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7月4日上午的《大学英语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高云月,学号1604030114,女,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6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7月4日下午的《税法》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希望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冶金工程学院、文学院高度重视,务必第一时间与学生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按规定程序进行最终处理,确保安全稳定。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授位,对平均学分绩点有更高要求,学院应做好对学生后续学习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