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18〕155号文件精神,自本学期起面向全体本科生进行指定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流程
学生获得符合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竞赛国际、国家级奖项,可向所在学院提出转换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后提出认定意见,统一报教务处核准后完成网上成绩及学分录入,转换规则及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1。
1.资格确认:学生在申请前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个人帐号,在“信息查询”-“个人成绩查询”栏目点击“历年成绩查询”按钮,在页面下方核查个人参加指定的竞赛获奖项目、获奖级别及对应取得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如数据有误或未录入,应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进行更正或补录。
2.转换学分:学生应确认拟转换的创新创业课程成绩及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及选修课程学分,拟申请加分课程的修读情况,下载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申请表》(详见附件2),附获奖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
3.审核公示:学生所在学院应在10月19日(第七周周五)前,将审核认定的获奖项目、获奖级别及对应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转换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申请加分的课程及加分分值等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不予变更。学院应将审核材料及结论统一报教务处信息管理科核准后方可进行转换。
4.网上录入:教务处将在11月9日(第十周周五)前核准相关材料,将转换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加分后的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正在修读或未修读的课程加分应在其课程考核成绩确定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对应课程加分汇总后反馈至课程开课学院。
二、学院工作要求
学院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学生转换方案及获奖材料的审核认定及公示环节,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将本学院学生获得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相应级别奖项对应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获奖时间仅限2018年3月4日至9月1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2.学生参加的竞赛获奖项目若未列入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项目,对应取得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一律不予转换。
3.若学生申请将竞赛项目题目做为相关联课程设计(论文)等实践类课程题目,或申请免修相关联课程,学院应认真做好审核认定、成绩评定及材料归档工作,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一般不予认定。
三、注意事项
1.同一竞赛项目仅可申请对1门相关联课程成绩进行奖励加分或认定,已申请奖励加分的获奖项目,不得再用于认定成免修的相关联课程成绩;已申请相关联课程免修的获奖项目,不得再用于奖励加分。
2.学生仅可申请对正在修读或未修读的课程成绩,或以往不及格课程成绩进行加分。若申请加分的课程成绩已考核合格且已完成网上录入确认,申请对应课程的加分无效,对于以往不及格课程成绩加分后标注“补考”或“重修”标记。
3.学生参加指定的竞赛获奖取得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优先认定为创新创业课程学分,课程成绩按文件规定记载,若使用剩余学分进行奖励加分,仅可用于与竞赛内容相关联的课程。
4.学生申请转换过程若弄虚作假,等同于考试违纪作弊,一经核实,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如有疑问可通过教务处网站“教务咨询”栏目留言具体咨询。
附件:1.本科生参加指定的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申请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规则解读及常见问题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