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夏鹏,学号1709010927,男,艺术学院产品设计专业2017级01班学生。
刘洋,学号1709010529,男,艺术学院产品设计专业2017级01班学生。
于京晶,学号1709030117,女,艺术学院工业设计专业2017级01班学生。
以上3名学生在2018年11月26日上午的《工业设计导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孙琦,女,学号1609020119,女,艺术学院产品设计专业2017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11月30日下午的《模型制作与模具设计》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周望晨,学号1605050116,男,材料学院功能材料专业2016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12月10日下午的《电化学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艺术学院和材料学院能严格执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规范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其他学院也应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各学院应在后续课程考试中加强考场巡视检查和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大对学生违纪作弊处理后果的警示教育及宣传力度。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充分认识到一旦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影响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