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马贤骓,学号1607020222,男,机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6级02班学生。
罗安进,学号1607020320,男,机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6级03班学生。
李凌霄,学号1607020417,男,机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6级04班学生。
以上3名学生在2018年12月13日上午的《电力系统分析》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李明,学号150801209,男,冶金学院金属材料工程专业2015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12月10日下午的《材料力学性能》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邓旭阳,学号1608010302,男,冶金学院金属材料工程专业2016级03班学生。该生在2018年12月12日下午的《热工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且涉及考试内容,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机电学院和冶金学院能严格执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规范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学院务必第一时间与学生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按规定程序进行最终处理,确保安全稳定。
各学院应注意在后续课程考试中加强考场巡视检查和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大对学生违纪作弊处理后果的警示教育及宣传力度,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充分认识到一旦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