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鲁**,学号1608040080,男,冶金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级04班学生。该生在2019年6月24日上午的《冶金辅助材料》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3. 陆**,学号1804030504,女,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18级03班学生。
阚**,学号1804030323,男,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8级01班学生。
以上2名学生在2019年6月27日下午的《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另有1名冶金学院2016级学生,在2019年6月24日上午的《检测与控制工程基础》课程考试中违纪作弊,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全体学生应引起重视,深刻认识到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一旦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将不得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影响授予学士学位,同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