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学号1704010719,女,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17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20年8月25日上午的《高等数学I1》课程补考中,被发现携带手机,拟给予记过处分。
2.强**,学号1906030308,女,信控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19级03班学生。该生在2020年8月25日上午的《高等数学I1》课程补考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范**,学号1802020215,男,土木学院交通工程专业2018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20年8月25日中午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补考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全体学生务必引以为戒,务必树立底线思维,遵守考试纪律,严守诚信底线,切莫触及红线!深刻认识任何违纪作弊行为必将受到严厉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将影响到学生的毕业及授位,同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安排在开学后前3周进行。相关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查个人不及格课程,认真复习,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凡加入作弊组织参与集体作弊、第二次考试作弊、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等,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