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评教作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以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是加强师生交流互通、帮助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方式的有效途径,一直以来对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起着重要促进作用。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参评对象
1.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活动于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14日(第13周周一至第16周周一)进行。
2.评教和投票范围为本学期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3.参评对象为所有本科生。
二、学生网上评教和“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流程
1.学生评教
学生进入“正方教务系统”,选择“教学质量评价”栏目为任课教师进行打分。具体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可在“资料下载”中查看)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2.“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
学生进入“正方教务系统”,选择“活动报名”中的“网上投票”栏目对最满意的任课教师进行投票。具体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三、相关要求
1.学院核实教学任务:若任课教师和课程等信息发生变更,请于11月20日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理教学任务变更手续,避免误评现象发生。
2.评教结果处理:①每位教师的每门课程评教成绩由教务系统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5%比例的基础上自动生成;②重修学生的评教成绩不予统计;③无故缺课累计学时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1/3及以上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后,教师可取消该学生的评教资格(附件1);④授课小于8学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评教结果是否统计,不申请者视为同意统计(附件2)。请各学院于12月14日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交教务处。
3.学生的参评(投)情况将作为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引导学生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充分做到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同时,教务处和各学院在评教和投票过程中对学生参评(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查询各专业参评(投)情况,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参评(投)。
4.学生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阅读评教指标体系,领会指标的内涵实质,结合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效果,对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的表现进行认真评价。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使教学效果好的老师得到肯定,使教学效果差的老师及时改进提高。
5.学生参与评教情况与选课、查询成绩的权限挂钩。学生要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应独立完成评教,严禁委托或代替他人评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无故不参加评教和投票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同时在选修下学期通识课时受到限制。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取消评教成绩学生名单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不予统计评教成绩的课程及教师信息表(小于8学时)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