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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相关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违纪作弊学生快速处理通报(五)

时间:2020-12-21    点击数:    来源:

 

1-3.*,学号1902060308,男,土木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9级03班学生。

 

**,学号1933010425,男,建科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019级04班学生。

**,学号1908060206,女,冶金学院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2019级02班学生。

以上三名学生在2020年12月20日上午的《大学物理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学号1707010222,男,机电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工程师)专业2017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20年12月20日上午的《大学物理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机电学院正在核实研究对该生的处分决定。

5.**,学号1906030424,男,信控学院电子信息类专业2019级04班学生。该生在2020年12月20日上午的《大学物理2》课程考试中,被发现携带手机,拟给予记过处分。

6-7.**,学号1606010215,男,信控学院自动化专业原2016级延期毕业学生。

**,学号1806010502,女,信控学院自动化专业2018级05班学生。

以上两名学生在2020年12月20日下午的《自动控制原理》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另有一名信控学院自动化专业2018级学生,在2020年12月20日下午的《自动控制原理》课程考试中,被发现携带手机,试读期间加重处分,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按规定程序另行处理。

 

本学期各学院均组织召开了学风建设动员会,通过考风考纪主题班会、诚信教育专项会议等形式宣传诚信考试,加大警示教育。本学期至今,学校已通过教务处网站及学工在线公众微信号通报违纪作弊学生13人,但仍有学生不计后果,在考试中顶风违纪作弊,学校将严肃处理!

期末集中考试周即将开始,请全体学生务必引以为戒,端正考试态度,时刻牢记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自觉遵守学校考试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再次重申以下考试纪律:

1.仅允许携带必要文具,或将文具放入透明收纳袋中带入考场,手机、书包、眼镜盒及非透明文具袋等一律不准携带。若已携带,须将手机关机,与其他物品一起装入书包,集中放置在考场教室外区域。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2.务必按照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就座,考试座位排定后,认真检查个人座位窗台四周及抽屉、口袋等清洁,确保未携带手机、考试材料、书本等。试卷发放后,务必认真阅读试卷首页左侧诚信考试承诺,并做好诚信签名。草稿纸装订在试题册后拆开使用,考试结束连同试题一同交回

3.传抄、私自将试卷带出考场等,将给予记过处分;

4.夹带、开卷考试携带规定以外材料,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答卷、论文、设计等被认定为雷同、抄袭或特殊答案等,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将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处分;

7.代考,利用微信、QQ等传递和接收考试信息,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组织或参与集体作弊,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9.第二次考试作弊,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0.试读期间若考试违纪作弊,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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