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孙**,学号1805040130,男,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卓越工程师)专业2018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20年12月23日上午的《材料科学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寇**,学号2004020517,女,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专业2020级05班学生。该生在2020年12月24日下午的《青年恋爱心理学》课程开卷考试中,携带手机并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全体学生务必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遵守考试纪律,严守诚信底线,切实提高对考试纪律的敬畏心理,深刻认识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必将受到严厉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将影响到学生的毕业及授位,同时计入个人档案。
凡加入作弊组织参与集体作弊、第二次考试作弊、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等,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