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学号1909010110,女,艺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2019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21年3月20日上午的《大学英语1》课程补考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梁**,学号2009010328,男,艺术学院设计学类专业2020级03班学生。该生在2021年3月20日上午的《大学英语1》课程补考中,被发现携带手机,拟给予记过处分。
3.李*,学号2012040211,女,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20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21年3月20日上午的《大学英语1》课程补考中,未按规定清理四周,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雷**,学号1909010520,男,艺术学院产品设计专业2019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21年3月20日下午的《大学英语3》课程补考中,被发现携带手机,拟给予记过处分。
5-6.另有艺术学院1名2019级学生、化工学院1名2017级学生,分别在2021年3月20日上午的《大学英语1》和下午的《大学英语3》课程补考中,利用手机传递试题及接收答案,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按规定程序另行处理。
学校开展学风建设,狠抓考风考纪。本学期开学至今,学校已通过教务处网站及学工在线公众微信号通报违纪作弊学生7名,但仍有学生不计后果,艺术学院、文学院和化工学院应引起高度重视,务必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按规定程序进行最终处理,确保安全稳定。
请全体学院再次重申考试纪律,并注意在后续课程考试中,加强考场巡视检查和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大对学生违纪作弊处理后果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诚信应考,使全体学生能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侥幸心理及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可能付出的惨痛代价!
凡加入作弊组织参与集体作弊、第二次考试违纪作弊、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等,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