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郝**,学号2103020113,男,环境学院环境工程(卓越工程师)专业2021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22年5月17日上午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补考中,被发现携带手机,拟给予记过处分。
2-3.高**,学号1904020301,女,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20级01班学生。
孙**,学号1904020314,女,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20级02班学生。
以上2名学生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的《大学体育3》课程补考中,开考前未按规定流程检录,拟分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顾** ,学号2116010201,女,化工学院化工与制药类2021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22年5月19日下午的《无机化学Ⅰ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全体学生务必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诚实守信,敬畏校纪校规,自觉抵制各种考试违纪作弊等不良行为,深刻认识到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将影响到学生的毕业及授位,同时计入个人档案。
凡加入作弊组织参与集体作弊、第二次考试违纪作弊、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等,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