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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相关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 开学本科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03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开学整体安排及教学组织实际情况,保证新老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合理衔接、圆满完成教学秩序平稳有序,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1.本学期本科生24日、5日报到注册,2月6日开始安排教学活动,2月6日-11日记为第0周,2月12日-7月14日为原校历安排第1-22周,共计23周。

    2.各教学单位应2月6日-26日(第0周周一-第3周周日)成上学期未进行的各类教学活动如课程考试、报告答辩、成果验收、实习实验等2月27日(第3周周一)起,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本学期课程线下教学。

    二、考前复习

    1.为帮助学生复习回顾上学期未完成期末考试课程的教学内容,开课单位应在考前组织集中串讲及现场答疑,应优先以线下形式组织,如仍有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可安排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2.理学院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已按照各年级专业,统一组织在2月6-9日(第0周周一-)进行集中串讲,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其他课程集中复习由学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开课单位安排,并提前通过网络或课程QQ群向学生公布。

    三、考试安排

    1.上学期未进行的期末考试报告答辩、成果验收等各类课程考核,应2月6日-26日(第0周周一-第3周周日)期间全部组织完成。上学期开设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应在3月5日(4周周日)前完成网上提交上学期未进行期末考试的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共31门,2月13-22日(第1周周一-2周周三)组织线下考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2.学生学院应与开课单位充分协商,根据各年级专业课程分布情况,统筹做好各类课程考核安排,充分保证学生备考时间。考核安排应至少提前三天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学生尤其注意通知毕业班及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做好复习准备,把握考试机会。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及监巡考人员报告答辩、成果验收教室均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或申请

    3.开课单位要协助相关任课教师提前完成命题审批、试卷印制。做好监考选派工作,提醒监巡考人员按时到位,组织监巡考人员有序乘车,指定各校区紧急联系人,做好突发情况考务人员替补准备。开展考前培训,指导相关人员认真履行监考及巡视职责。

    4.学生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具体课程考试安排,督促学生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同时继续开展学风考风教育活动,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恢复学习节奏、快速进入良好学习状态、诚信应考。

    5.学院摸排各年级无法按时返校参加课程考核学生情况,指导相关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缓考申请并严格审核申请材料若因病缓考,正规医院诊断证明或就医时间已超过三天,一般不予审批。缓考申请未批准或未申请缓考擅自缺考,按旷考处理,课程开考后提交的缓考申请无效,突发情况应在考试前与所在学院联系备案实践类课程一般不办理缓考,可在返校后随低年级补修。

    四、课程教学

    1.开课单位应对本学期课表安排详细核查2月3日(职工报到日)教学信息管理科领取课表专用纸,统一打印纸质版正式课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发放任课教师,确保落实到人、通知到位。

    2.开课单位提醒任课教师依据课表安排做好教学准备提前打印点名册,并在选课各环节全部结束后及时更新学生学院应组织各年级专业学生提前购置教材对于无法按时返校学生可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教学。

    3.学院应按照要求组织2023届预计毕业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通过双选确定每名学生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后,学院要及时提醒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于2月24日(第2周周五)前完成网上提交。

    五、其他教学安排

    1.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安排考前答疑、期末考核、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等环节,保证各年级专业学生各教学周学习任务均匀合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老学期教学任务平稳过渡,以免影响后续课程补考及毕业生工作进度。

    2.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学生应由学生本人于开学第2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复学申请,在学院指导下办理相应学籍异动及选退课手续。学籍审查将在上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结合学生所选课程成绩及获得学分进行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生网上选课核查及微调期为2月24日(第2周周五)-3月5日(第4周周日),开学初不组织CET4成绩≥480分,CET6成绩≥425分英语课程免修,后续安排视陕西省考试院考试情况另行通知。

    本学期教学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学生良好学习效果便于统筹协调,请各学院在2月10日(第0周周五)前将开学第0-2周各年级专业本科教学安排报送教学信息管理科,报送格式详见附件3。

  

         附件: 1.理学院通识核心课程集中复习串讲安排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进行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安排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0-2周本科教学安排汇总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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