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继续组织雁塔校区4间共享自习室座位网上预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约方式
1.东西阶一楼共享自习室主要面向有考研诉求的雁塔校区本科生使用。秋季学期面向毕业班学生,春季学期面向四年制大三学生及五年制大四学生。本学期面向建筑学院2019级及其他学院2020级学生,使用期限为一学期。
2.共享自习室网上预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功能进行,本学期预约时间为:3月8日12:30-3月10日08:30,中签名单将在1个工作日内于教务处网站公布,并同步反馈给各学院。
3.网上预约按照意愿值优先原则抽签,中签优先级按照意愿值多少排序,意愿值相同情况下随机筛选。初始意愿值为100,若学生以往学期存在未按要求参加教学活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意愿值将相应扣减。
二、考勤管理
1.学生中签后,应在自习前通过自习室门口电子班牌进行签到,正常教学周内周一至周五15:40-16:00、19:10-19:30应各签到一次,每日按出勤4学时计算,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缺勤。签到情况在学校数据管理中心定期汇总统计。
2.若缺勤学时超过应出勤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座位使用资格将被收回,由学院另行分配至递补学生,学生预约前应慎重做好学业规划,保证可按时完成签到。递补学生不再进行网上预约及抽签,各学院自行遴选推荐。
三、使用要求
1.中签学生应按照座位序号,对号入座,不得私下调换,不得对外租赁,不得尾随入场。签到时学生须使用本人一卡通刷卡,电子班牌将记录签到人实时图像,不得代签或弄虚作假。
2.学生使用自习室时应严格遵守教室管理规定,不得携带饮食、违禁电器或其他与学习无关物品,不得破坏教室设施、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
3.如遇大型考试,共享自习室安排为考场,学生应在考试前清理个人物品,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若学生违规使用自习室,经查情况属实,座位使用资格将被收回,若同时违反学校纪律,按相应规定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学校所有教室空闲时间均面向学生开放,学生可通过电子班牌查询教室课表,选择自习时间。图书馆另设有开放自习区域,学生也可按要求入馆自习。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根据个人学业规划,按时参加网上预约,并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自习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