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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计划

关于2012年国家级、2013年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启动的补充说明

时间:2013-05-10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自西建大创字(2013)016号《关于启动我校2012年国家级、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下发以来,发现在协议书填写等方面存在不少疑问,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1.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下载
    与“大创计划”项目相关的材料均已上传至教务处网站“创新教育”栏目。
    2.协议书相关内容填写
    请通知各“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级大创项目协议书》启动日期请按“2013年4月15日”进行填写,资助经费金额填写为“1万元”;《省级大创项目协议书》启动日期请按“2013年7月1日”进行填写,资助经费金额填写为“2000元”。
    3.指导教师和参加人员调整
   (1)指导教师调整
    如指导教师因出国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指导项目实施且必须进行更换调整的,请由项目组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三份),并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附夹在协议书内一并提交,协议书上按现任指导教师情况进行填写。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调整
    如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因已毕业或即将毕业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时完成项目实施的,在更换调整时须由项目组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三份,申请上必须注明新任项目成员的姓名、所在院(系)、专业班级、学号等信息),并经指导教师、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附夹在协议书内一并提交,协议书上按现任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情况进行填写。
    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8220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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